2022年末全旗常住人口为6.08万人,其中,城镇常住人口为4.6万人,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5.66%。年末,全旗户籍总人口为65529人,比上年末下降0.7%。户籍总人口中,城镇人口34415人,乡村人口31114人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52.52%。户籍总人口中全年出生人口341人,出生率为5.19‰;死亡人口297人,死亡率为4.52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.67‰;总人口中:60岁及以上人口14842人,占总人口的22.6%;总人口中:汉族40780人,占总人口的62.2%,蒙古族24001人,占总人口的36.6%,其他少数民族748人,占总人口的1.2%。总人口中:男性人口32652人,占总人口的49.8%,女性人口32877人,占总人口的50.2%,人口性别比为99.3:100。
2022年末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33人,农牧民转移就业3727人,失业人员再就业1240人,全旗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.63%,比上年提高0.57个百分点。